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(2023年第1版)的通知
作者: 深圳市医师协会
来源: 深圳市医师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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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08-29
【摘要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(2023年第1版)的通知
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、各有关医疗机构:
根据新修订的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》(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)第五十七条规定,自2023年1月1日起,我市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事项由深圳市医师协会实施调整为由市、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职权实施。为做好调整后的医师执业证书核发事项相关工作,便于指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申请人办理医师执业注册事项,我委组织修订了《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(2023年第1版)》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市卫生健康委
2023年4月3日
协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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